学校供电2031班、2021级和2022级学生,请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到和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:
1.开学报到时间为2023年9月2、3日,9月4日开始上课。
2.学生到校在本学院报到名册上签到,班主任按教务处发的《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应报到班级名单》进行逐一清点,并留存好学生的签到记录。签到后的学生按本班课表参加上课和考勤。
3.学生费用缴纳方法,请查看附件《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老生线上缴费操作指引》按步骤完成缴费。
4.教材领取:2023年9月3日早上9:00至下午17:30分,西区在一教楼1106教室,东区在综合楼一楼阶梯教室,以班级为单位领取。
5.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报到学习,必须在开学后二周内办理请假、休学、保留学籍等手续;不能按时交清相关费用的学生也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助学贷款、费用缓交等手续。因以上原因暂未注册的学生,学校作暂缓注册处理,在学生的各项手续完清后,学校恢复该生的学年注册。
申请复学的学生,可到重庆九龙坡区学校西区教务处209室领取《复学申请表》办理复学手续,但复学到大一年级的学生,请于2023年10月7、8日到学校潼南校区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。
6.本学期理论课开学补考在2023年9月13日前完成,学生实践环节重修报名待学校通知。学生重修报名通知、开学补考及重修具体安排和要求,学校将在官网《通知公告》栏进行公告,并通过学生所属学院在相应的群等渠道进行通知。请学生主动及时查看学校官网和班级企业微信群等。
7.学生到校后,由各学院对所有老生进行身份确认,核对学生相貌与身份证和学工系统是否相符,身份证号与学工系统是否相同?如有可疑情况须进一步核对公安户籍和录取档案等,确保报到学生与学籍信息和录取库一致。如有弄虚作假的,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8.开学第三周:各专业学院对未按学校规定报到的学生进行认定,并将情况说明以书面方式报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,根据学籍管理规定“学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,也未办理任何手续,学校将不予注册,并对其作退学处理。”
9.专业学院将应注册的学生证统一加盖注册章。未经学校批准而没完清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,其学生证不得加盖注册章。
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
二○二三年九月一日